2009-12-22

Trash



1222日星期二

今天冬至,昨天就先做了包肉餡的鹹湯圓,湯裡放了香菇卻忘了放冬菜,少一味,但是還是吃到一直點頭還哼哼哼。我只要吃到好味就會這樣。

以前在清大唸書時,出了校門口左手邊第一個路口右轉,遇到的第一個路口再左轉,社區的大門邊,每天下午四、五點左右,總是有一攤賣客家湯圓的在做生意。我記得老闆只賣湯圓,其他都沒有。湯圓很簡單,小小一顆比貢丸還小,圓圓的身體有一端稍微被拉尖了,類似水滴狀,裡頭塞了飽滿的肉餡,一碗好像十顆,加了大骨熬的湯,上面只簡單的灑上珠芹和白胡椒粉,卻是滿滿的好滋味,真是難忘。要吃這湯圓還得趁早,七點不到他就賣光了。不知道現在還在不在呢?不過,我自己包的也不賴啦,糯米團裡還有放入粿引,做出來的湯圓就是Q,咬一口就感動不已~~~(抖)今天晚上吃黑糖薑汁湯圓。

最近在準備搬家,有點混亂,不過還是看了一本書。書很短,九十頁不到,我只花了兩天的時間就看完了,看得非常過癮,這也託了作者的文字淺顯、故事流暢的福,要不然我看英文書哪有這麼快!

Trash是英國作家Andy Mulligan所寫,在一處叫做Behala的垃圾場發生的故事。Behala垃圾場專門收集城市裡丟出來的廢物,面積有2.6平方公里,還沒看到它就可以先聞到它的臭味。這裡住了許許多多貧窮人家,小孩子只要大到可以撿拾東西,就開始「工作」,他們專門在垃圾堆中翻撿有用和可以變賣的東西,塑膠、金屬、衣物、紙類等,甚至食物。他們拿著鐵勾俐落地從垃圾堆中翻找,隨時還要注意從輸送帶上落下來、成噸重的垃圾。他們全身髒兮兮、沾染著垃圾的臭味、衣著不是很合身、頭髮也亂七八糟,住的地方是隨便拼湊起來的,而且要好幾個人擠在一起睡。

Behala上有間教會學校,叫做「巴斯卡阿吉拉教會學校」(Pascal Aguilar Mission School),主持的神父叫做胡雅德(Juilliard),在那裡擔任主持神父已經七年,即將退休;他有個助手,是來自英國的志工,十八歲的奧麗薇亞(Olivia Weston)。兩人對Behala垃圾場上的小孩有著莫大的愛心,總是破壞規矩偷偷給他們一點食物、一點零錢,賄賂他們來上課。小孩們也很喜歡他們,雖然總是滿口答應明天去上課,但隔天也總是不見他們出現在課堂。故事的主角:十四歲的拉法葉•費南德茲(Raphael Fernandez)、嘉鐸(Gardo)和十歲的「老鼠」胡恩(Jun),就生活在這樣的環境。

拉法葉和嘉鐸和另一個雅柯夫(Yacoub)總是三人一起工作,拉法葉和嘉鐸手腳快,雅柯夫則有台三輪車,當撿到大東西的時候,他們總是可以迅速拿去變賣。雖然有著成堆的垃圾,大多數時候撿到的都是「鳥東西」。但是,在一個星期四就讓拉法葉撿到了寶。

那是一個有拉鍊的皮袋,裡頭裝著一個錢包、一張市區地圖和一把鑰匙,鑰匙兩面都打印著1-0-1的數字。錢包鼓鼓的,裡頭有幾張破紙片;一張身分證,主人叫做荷西安黑利可(Jose Angelico),33歲,住在綠丘區,職業是家僕;兩張照片,主角是個穿學校制服的女孩;另外還裝著11,000披索,三個小孩樂翻了。

但是歡樂的時光並沒有持續太久,因為成群的警察來到了Behala,要垃圾場上的小孩幫他們尋找一個袋子。不僅如此,警察還提供獎金和工資,找到的人可以獲得一萬披索的獎金,而且每一戶Behala的人家都可連帶分到1000披索。拉法葉這才知道他撿到的東西到底有多重要。

拉法葉知道事情非同小可,所以當警察問話的時候他不吭一聲,但是他的姨媽卻露了口風,說「拉法葉有找到東西。」雖然在極力否認和說謊下警察並沒有對拉法葉怎樣,但是從此警察就盯上了拉法葉。警察離去後,拉法葉就在嘉鐸的幫助下,找上了「老鼠」胡恩幫忙藏東西。

胡恩無父無母,獨居在一個廢棄的機器裡,四週除了垃圾還有許多老鼠,到最後連他人都看起來像老鼠,所以大家都不叫他胡恩,而改叫他「老鼠」。「老鼠」的聲音細小尖銳,骨瘦如材,好像用兩支指頭就可以輕鬆把他折斷一樣,沒人知道他怎麼維生,他也總是獨自工作,獨來獨往,不過嘉鐸是他的朋友。當拉法葉和嘉鐸找上他幫忙,他一口就答應了。除了把東西藏好,「老鼠」一看到袋子裡的鑰匙就說,這是中央車站寄物櫃的鑰匙,而1-0-1則是寄物櫃的號碼。第三天一早,他們跳上最早的一般火車,直奔中央車站。

「老鼠」果然是住過中央車站的人,他們下了車之後,花了一點小錢打發了以中央車站為地盤的街童,就直奔寄物櫃。他們沉著冷靜又迅速的就打開了櫃子,抓了裡頭的大信封就走,沒有慌張,沒有驚動任何人。信封上寫著:「迦布里爾歐隆里茲(Gabriel Olondriz),柯勒瓦監獄,南翼第34K號牢房,囚犯編號857736」,他們知道事情越滾越大,也更麻煩了。

隔天,警察再度來到Behala,搜索了拉法葉的家,也逮捕了拉法葉。拉法葉被帶去警局之後遭到刑求,不但被打到鼻青臉腫、嘴破血流,還被倒抓著腳踝懸在半空中,威脅不講實話要丟下樓。拉法葉吐了部分實情,但是堅持沒有撿到袋子,也沒有講出任何有關信封的事情,警察只得放他走。

三個小孩騙了神父胡雅德,用他的電腦找出了所有有關荷西•安黑利可和迦布里爾歐隆里茲的事情。荷西•安黑利可曾是參議員薩迪加的家僕,在他家工作有十八年之久,被控偷走參議員薩迪加六百萬美金的錢,最後死在警局中,跟拉法葉被刑求的警局相同。而迦布里爾則在城市最大的柯勒瓦監獄服刑,已經在那有23年。

之後,嘉鐸騙了奧麗薇亞,讓她帶他去柯勒瓦監獄探監。毫不知情的奧麗薇亞秉持純真善良的心,就帶了嘉鐸去那恐怖的地方。見到迦布里爾後才知道,原來迦布里爾當年為了證明參議員薩迪加竊佔國外援助的善款,反遭到權大勢大財大的薩迪加羅織罪名入獄;而荷西是他的教子。嘉鐸把寄物櫃中的信的內容一字不漏的背給迦布里爾聽,迦布里爾聽了又喜又悲,因為這信來自他已死的教子,而荷西告訴他(用祕語)已經成功從薩迪加處取得那不義之財,還說了埋藏之處。迦布里爾告訴嘉鐸,他們手上的東西(地圖和信和錢包裡的碎紙片)是鑰匙,但是還需要他的聖經。不過此時會面時間已經結束,獄卒馬可表示之後會想辦法把聖經送上。隔天迦布里爾就病逝了。

在嘉鐸和奧麗薇亞去探監的同時,「老鼠」和拉法葉則潛入參議員薩迪加的住所,幸運得知荷西•安黑利可是利用冰箱汰舊換新的時候,把錢裝入鑰淘汰的冰箱而順利運出。

在嘉鐸他們去探過監之後,警方對拉法葉他們的懷疑得到確證,再度大舉來到Behala垃圾場,不過三個小孩早就聞風逃逸,去到一個叫做布恩迪亞(Buendia)的地方。三人易裝剪髮,租了一處窄小的閣樓(「老鼠」有錢)當據點,開始思考下一步。首先就是要取得迦布里爾的聖經。

嘉鐸到監獄外守候,總算等到了馬可。馬可表示有迦布里爾的聖經,但是要錢來買。「老鼠」就回去偷胡雅德神父保險櫃的錢。馬可也不是單純的只要錢,他還糾結警方設下陷阱要抓嘉鐸。三個小孩有備而來,經過一場混戰後成功取得聖經。

之後就是開始解碼。憑著迦布里爾給嘉鐸的提示,和他們手上的「鑰匙」,他們成功解出錢就埋在城市最大的墓園裡。趁著熟悉地勢環境的優勢和街童的協助,以及萬靈節的盛況All Souls' Day,類似清明節,大家都去墓地和親人相聚),他們逃脫了警方的圍捕,不但找到了錢,還找到了荷西•安黑利可的女兒皮雅丹緹安黑利可(Pia Dante Angelico)。

他們找到了六百萬美金,但是他們知道這筆錢不是他們的,是屬於窮苦人的。不過他們沒辦法跟任何人連絡,否則小命不保。於是他們四人帶了六百萬美金,在清晨時分回到了Behala垃圾場。他們留了部分的錢給自己,然後三個男孩帶了其餘四五百萬美金爬上垃圾山頂,趁著颱風的強風,全部灑了出去。然後四人跳上早班火車揚長而去,最後去到如天堂般的海島Sampalo,划船捕魚,從此過著快樂的日子。

六百萬美金的錢袋中,還有一封荷西•安黑利可給女兒皮雅的信,說明這筆錢的來源和目的,他是怎麼偷到錢,以及他為什麼要偷這筆錢。強調這筆錢是屬於窮人的,薩迪加竊佔這筆錢,不但阻礙了國家進步,也阻礙了國外的援助,甚至更糟糕的造成大家的價值觀錯亂:你要脫離貧窮,就要踩著窮人的臉往上爬,要不擇手段的取得所有好處,而這是不對的。

這本書有個好玩的地方,每一節的開頭總是會告訴你,現在講話的是誰。我看書的時候常常會把自己融入主角之中,幻想自己就是故事主人。這本書儘管說話的主角變來變去,我卻覺得很好玩,一點也不吃力,花了兩個下午就一口氣看完了,很舒服。

fin

2009-12-10

搭便車

12月10日星期四

上個月看完一本書,Michel Faber的Under the Skin,內容講述在英國蘇格蘭高地上一處偏僻農場的詭異勾當,女主角Isserley專門外出搭載A9高速公路上搭便車的健壯男子,評估過後適合的話,她會用藥把他們迷昏然後帶回農場,農場上其他的人才「處理」這些「獵物」,部分留著當農場的糧食,其他出貨給農場所屬的集團;集團每月都有一隻船來收貨。故事有什麼寓意我就不寫了,我不是很愛看恐怖故事,就算作者想要藉這故事說啥意義我也沒看出來。只是每次看到Isserley又抓到什麼「獵物」時,心裡總會一直猜測她要不要給他下藥。配合蘇格蘭高地冬日那種空曠、冷冽、蕭寂的景象,其實整個故事挺恐怖的。

故事其實看完就算了,一般小說我不會努力探究它有啥寓意。重點是,他對我的生活產生了影響。我現在出門看到搭便車的人都會怕怕的。故事雖然是找搭便車的人下手,但是Isserley好死不死也給他遇到一個專門搭便車洗劫司機的壞蛋,所以這是雙向的。上禮拜老外出差不在家,我自己一個開車去法國朋友家拜訪,剛巧就在轉進她村子的路口,也就是離我上次撞到狐狸不遠的地方,看到了三個Druze年輕人,求人載他們。我當時嚇了一跳,一路上我都在注意警察,完全沒想到搭便車的事情。一看到他們我馬上就想起了小說的故事,嚇得就開過去,還壓過了中央分向線。後來想想,反正他們要去的地方一定比我朋友的村子遠,送也送不了多遠;再加上他們又是三個男孩,就算沒看Faber的書,我也不可能載他們的。從朋友家離開後,出了村子大門竟然馬上又遇到一個要搭便車的女孩。其實女孩好像比較安全,可是我一想到不管是不是女的,總之我要開車,哪有多出的手可以防人啊,還開山路耶,我可不想死。所以我用表情跟她說了抱歉就開走了。對不起,我還沒準備好。

以前在台灣時,哪有什麼搭便車的事情。交通這麼方便,費用又不高,就算再鄉下的地方你也可以看到計程車跑過去。在以色列就完全不同了,交通不方便,費用有時候也是台灣好幾倍,想要省錢或省時間,有人就會選擇搭便車,所以路上到處可見伸出大拇指找便車搭的人。有人酷酷地就伸出一隻手招,車子過去他也不怎樣,再等下一台就是;有人會雙手合十跟你求,拜託拜託載我一程吧;有人則是拿了紙板寫上想去的地方;有人派出女孩當代表,覺得可能比較好運;幸好目前為止我還沒碰過沒載人還被比中指的情況。

有這麼多人想要搭便車,可是我實際上從未真正搭載過路人。幾次搭載的經驗,都有老外在車上,而且遇到的都是同樣的人。老外禁止我搭載路人,不用他講我自己也不敢。真是寧可當壞人,也不要被真的壞人所害啊~~~

找一本輕鬆一點的故事書來洗腦一下好了。

fin